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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2014年10月31日 15:23:40 访问量:511

学校领导分工

青石学校                                           2013.9

职务

 

姓名

分工

校长

高建忠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校长助理

高旭峰

协调好各处工作,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副校长

薄相如

负责学校后勤的全面工作及学校安全工作。

教导主任

高生彦

分管教学、科研等工作,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教学计划,负责全校教学工作

 

政教主任

博效伟

负责学生管理工作,抓好师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

网校主任

薄艳伟

负责网校管理及电器设备管理,校园新闻报道。

 

 

 

 

 

 

 

 

 

 

 

 

教师行为规范

 

1、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搞好考试考核,做好学生工作。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坚持以教学为主,热情指导学生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科技和社会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和个性品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集中精力完成好工作任务。

4、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学生。

5、服饰整洁,仪表端正,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6、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注意公共卫生,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教师十个不准

 

一、不准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不准擅自停课、缺课、离岗;;

三、不准向学生乱收费、乱摊派;

四、不准搞有偿家教;

五、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不准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

七、不准要求学生家长送礼、宴请、办私事;

八、不准在上课时间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九、不准参与赌博、迷信、色情和邪教活动;

 十、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以上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家长的职责与义务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人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供必要的条件。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以上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以上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师法》

 

 

 

 

 

 

 

 

 

 

 

 

 

 

 

校务公开组织结构

 

领导小组

 组长:高建忠(校长)

 副组长:薄相如(副校长)高旭峰(校长助理

 成员:高生彦教学处主任)博效伟政教处主任)

 职责:立足本校实际,制定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作小组

 组长:高旭峰

成员: 高生彦(教育处副主任) 博效伟(教育处副主任)

职责:及时公布校务公开的内容和结果

监督小组

组长:薄相如(副校长)

成员:教代会成员。

职责: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

监督电话:****

 

 

 

 

 

 

 

 

 

 

 

 

 

 

 

 

编辑: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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